”由皇帝最亲信的宦官主持。本已布满全国的秘密警察,遂互相
错,密如蛛网,这是中国前所未有的现象。街
巷尾的一举一动,夫妻争吵和市井打斗,早上发生,晚上就到了皇帝耳朵。宦官主持诏狱最大的方便,是他可以随时向皇帝直接提出报告,皇帝可以随时向宦官发布命令。宦官具有雷霆般威力,无
可以抗拒。所以罪犯如果落到三法司之手,还有活命的希望或不受苦刑的希望,一旦被“厂”、“卫”逮捕,没有一个
能够幸免。
对
权具有同等摧毁功能的,还有廷杖。廷杖,即在大庭广众之下,用木棍对罪犯拷掠(打问)它是
融供的工具和追赃的工具,也是刑罚的一种。一个
如果被处罚廷仗一百以上,他所接受的即是死刑,而且是极端痛苦羞辱的死刑。在延杖制度下,上自宰相,下至平民,没有
能维持
的尊严。对高级
官员(部长副部长以上)执行廷杖时,一定有宦官高坐中央监刑,其他政府官员则陪坐两旁,左边站小宦官三十
,右边站锦衣卫三十
,庭下站行刑狱吏百余
,都穿短裤,手执木棍。宦官向“犯罪”的大臣宣读皇帝的诏书(判决书)后,“犯罪”大臣立即被行刑狱吏扑上来,扌卒伏倒地,用麻布把他从肩膀以下绑住,使他不能转动。再把他双足用绳索绑住,由壮士四方牵拽握定,只露出
部和腿部,接受廷杖。廷杖时,受刑
痛苦难忍,大声哀号,
面撞地,尘土塞满
中,胡须全被磨脱。这是一副惨不忍睹的摧残
权的图画,朱元璋用它对付中国
民。
强壮的
可支持八十下,超过一百的往往即在杖下毙命。不死时,也要割去败
数十碗,医治半年以上。锦衣卫行刑狱吏,都受过特别训练。如果得到满意的贿赂,他们打下的木棍,看起来很重,甚至血
横飞,但受伤较轻,痛苦也较轻。如果家庭贫苦,无钱行贿,他们下杖时看起来很轻,皮肤也不
,但痛彻心腑,只三四十杖,静脉血管就会寸寸切断,全部肌
组织溃散,不久即死,无药可救。
英国于一百年前的上世纪(十三)即颁布《大宪章》保障
权,非经过法院审讯,对
民不得逮捕监禁,而中国却出现诏狱和廷杖。
六绝对专制制度的建立明政府建立之初,仿效韩宋帝国,中央政府设立下表所列的三个机构,作为中枢。由中书省首长,担任宰相,作为皇帝的助理。中书省内设立六部,负责全国行政。
本世纪(十四)八十年代,朱元璋诬陷宰相胡惟庸谋反后,即下令撤销中书省编制和宰相职位。摆升六部为一级中枢机构,各部首长(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皇帝不再设立助手,而直接向各部发号施令,已经够专制的政府,此后进
更绝对的专制。朱元璋另外成立一个秘书机构,称为“内阁”所委派的秘书,称为“大学士”大学士冠有某殿某阁字样,以资分别(殿阁都是宫廷中的建筑物)大学士的职位很低,只正五品,比各部首长(尚书·正二品)要低三级,等于各部最低的助理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