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
老板捧来两青花瓷碗,搁在桌上,杜鸣筝不再理会陆维帆,默默垂颈吃饭,她舀起一颗汤圆,吹散氤氲热气,落在陆维帆眼里,两相映照,这
的皮肤竟比糯米
还要皙白。
吃完饭,走出店门
,他怕她刚吃完食,被风吹着,便将围巾绕着她脖颈,细细地一圈一圈,直绕到唇边,保证一
冷风都灌不进去,方才放心。
一路往巷子
走去,一群穿黑西装的保镖打手候在那儿,向安也站在那儿,旁边立着陆维帆的亲信,陈燃。
俩少年
见他们走来,纷纷掐了手中纸烟。
为了安全,照例是杜鸣筝的车子先开走,过了一刻钟,陆维帆的车子才跟上,不过两辆车却是反方向。
美
住所向来如
花之宝瓶,然而比起各大
明星所住的豪宅,杜鸣筝的屋所却是清净简洁,只拣了沈府在上海法租界的一处僻静产业作为寓居之所,家中仆
也只带了从前在南京伺候她的小菊过来。
倒是沈云昭的祖母沈老太太不放心,嚷嚷着只有一个丫鬟跟着成何体统,把府里一个常在自己身边的老妈妈,名唤周妈的拨了过来。
杜鸣筝当然明白,这周妈既是来照顾她的,又充当着沈老太太的眼耳
鼻。
搁往常,杜鸣筝丝毫不介怀,但自从被陆维帆咬上后,倒有时怕周妈识出端倪。
“少
回来了!”小菊听到汽车开进府门的动静,忙跑到门
等着。
小菊长了张圆圆的脸儿,眉毛浓浓的,眼睛亮亮的,笑起来一团孩子气。今年不过十六岁,是沈府的家生子。
杜鸣筝之所以把她给带来上海,也有这样一层原因,虽是民国,但沈府这样诗礼簪缨的大家族,还是仿照古训,家生子到了年龄,就会打发出去配小厮。
这在自由恋
的杜鸣筝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她不想小菊随随便便地嫁个自己根本不熟悉也不喜欢的男
,几年后连名字都没了,只成为别
里某某家的。
她本想让小菊来上海,过个一两月,给找个学校悄悄儿让她念几年书到时再劝说沈老太太放了小菊的
籍。
没成想,小菊来上海没几
后,周妈便来了。
这件事便只得搁置。
杜鸣筝将手袋递给等着的小菊,又见小菊旁站着周妈,便主动问:“这么晚,周大娘吃过夜饭了吗?”周妈笑着回吃过了。
虽是主仆关系,可这周妈到底是老太太屋里出来的,那屋子里便是花儿朵儿都不能轻易掐了,何况是屋里的老
,杜鸣筝不得不表示敬重。
杜鸣筝见小菊和周妈都望着自己笑,遂问道:“怎么了?”
“说出来少
肯定欢喜得不得了,下个礼拜天少爷要带小小姐来上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