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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千里之外(下)

林然的肩膀,低声说:“林然,带春鹂去休息吧。这边我盯着。”林然点点头,半抱着春鹂,想走出告别厅。

人肃立,目送他们离去,眼中满是同情与敬意。

仪式在沉默中结束,每个人头致哀,心中却燃起了一丝守护恒远的信念。

“林然先生,请等一下。”就在此时,人群中两名公证处的公证员叫住了林然,然后走向讲台前。

告别厅内恒远集团员工、夏瑾的亲人、同乡以及媒体记者,纷纷注视着他们。

中年女公证员表情肃穆。

她清了清嗓子,打开文件夹,声音平稳而庄重:“夏瑾女士生前于2011年1月25日在我处公证了一份遗嘱。她在遗嘱中表示,如她在半年内离世,本遗嘱即生效,并委托我处公证员在她的葬礼结束后,将遗嘱当众宣读。根据《民法通则》《继承法》《公证法》等法律规定及夏女士生前遗愿,我处派我们二人前来,现对夏女士的遗嘱予以宣读。”她顿了顿,环视全场,继续念道:

“本人夏瑾,于2011年1月25日立此遗嘱。设立此遗嘱时,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状态正常,此遗嘱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未受欺诈、胁迫,也无其他影响本人意思表示真实性情形。

本遗嘱为附条件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为本人在此遗嘱设立之日起,半年内死亡。

若发生前述条件发生,本人指定我的女婿林然,继承本人所持有的恒远集团54%的股权。ltx`sdz.x`yz

若林然经法定程序成为持有恒远集团54%股权的控股股东,则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享有与本人生前同等的表决权。

但无论林然是否获得股东资格,均需继续履行本人与亲人、同乡等102名实际出资人签订的《代持股协议》,享有协议项下一切权利并承担一切义务,继续按照协议约定,保障各实际出资人的收益权。

也希望各位实际出资人能继续履行《代持股协议》,避免表决权分散,予他人侵夺恒远集团控股权的可乘之机。

望各位亲友、实际出资人理解并支持林然为获取股东资格而进行的一切努力。

人之所以指定林然继承股权,概因女儿春鹂年幼,社会经验不足,尚无担此重任之能力;林然品行端正,能力出众,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我完全信任他会守护恒远,守护家人

此外,本人承诺,任何情况下,决不会以自杀方式离世。林然在继承股权后,万务保护春鹂与恒远免受不法侵害。

人在此遗嘱生效前做出的其他意思表示或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此遗嘱存在冲突的,以此遗嘱为准。

立遗嘱人:夏瑾

2011年1月25日

年轻男公证员补充道:“遗嘱经我处公证,合法有效。林然先生,根据《继承法》第25条,您可在30天内决定是否接受继承。若不明示放弃,视为接受。”

遗嘱宣读刚结束,告别厅内炸开了锅。

夏瑾的远房表哥,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猛地站起身,拄着拐杖的手剧烈颤抖,指着林然怒吼:“夏瑾这是什么意思?我们27个老伙计跟着她从东北到j市打江山,血汗钱都投进恒远,现在她死了,就把股权全给外人?林然才来公司多久?你入赘我们家,谁同意了?凭什么接管?”他声音沙哑,眼眶泛红,拐杖敲在地上咚咚作响。

夏瑾的远房堂妹紧跟着站起,这个中年妇女虽然打扮朴素,但双手叉腰,语气尖刻:“就是!堂姐代持的股份里有我们的钱,我们才是实际出资人!她一死,就让林然继承,我们的利益谁保障?我不认他!我们得要求恒远承认我们的股东地位!”她转向人群,挥手示意,试图煽动更多支持。

一位壮硕的中年男子,满脸胡茬,穿着旧夹克,怒气冲冲地吼道:“林然算什么东西?夏瑾走了,我们的钱不能让外人吞了!我要撤出我的股份,谁也别想拿走!”他挤到前排,挥舞着拳头眼中满是不信任。

小姨夏玮此时站了出来,她眉头紧锁,语气坚定地反驳:“表哥、堂姐,各位老乡,你们别急。大姐这么做有她的道理。春鹂还小,恒远现在危机四伏,公司里有人对咱们的股权虎视眈眈,林然是法务总监,有能力守住公司。”她走向春鹂,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声音放缓,“大姐决不会无缘无故地信任林然,如果她不了解林然,怎么会把小梅嫁给他!小梅是我带大的,我也算她半个妈。大姐信任林然,我也信!小梅看上的女婿,我就认!别的我不知道,我就知道,大姐生前说过,之所以她要把咱们的股份集中代持,就是为了防止股权分散。股权散了,恒远就完了,那才是把公司拱手让人!”

小姨的话虽掷地有声,却被反对派的争吵淹没。

表哥挥舞拐杖,冷笑:“股权散了,就是把公司拱手让人?现在倒是没散,是囫囵个儿送人了!”堂妹附和:“夏玮,你和夏瑾是亲姐妹,你们当然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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