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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二)

;被你吓一跳,以为你真的在老师身上尿尿呢。」

老师的眼神从原本的充满笑意逐渐温柔起来,大概是料想不到班上还有本世

纪硕果仅存的处男,竟然一副健康教育辅导老师的神态,怜爱中微微带有讚歎,

讚歎中又带着可惜,可惜中又带有欣喜啊。

「这是你这辈子第一次射精吗?黄黄的。」

不知道是那个王八乌龟迸出这一句,随着他的促狭,老师的眼神竟然尴尬了

起来,大概是让我在同学面前表演初次射精和早洩,感到抱歉吧。

啊?那是射精?也就是说我刚刚将精液射进美女老师陈湘宜的阴道内了!如

果老师怀孕的话我该怎麽办呢,我一定会被师丈打个半死!没想到人生第一次的

射精竟然是发射在老师的体内,即使没有货真价实地做上一次,这经验也让我

味无穷了。

然而我当时脑袋裡想的都是,如果哪天老师抱孩子来要我负责,我该怎麽办?

「大家看,」

说着老师又跳上课桌,双脚蹲在课桌上,身子微微后仰,张开一双玉腿,向

大家展示她现在黏煳煳的粉红色阴户:「刚刚小平确实没把阴插入老师的体内

,只把尿道口抵紧老师的阴道开口。」

这一个淫秽的举动不知道又夺走多少人的鼻血。

「瞧,老师现在阴道内都充满小平的精液,如果接触不算是接的一种,那

刚刚小平顶多只能该当猥亵而非性交,因为喷出的精液已经不能算是身体的一部

分,也不算是器物,以精液入老师体内当然不是性交的一种。然而,不发生性

交却让老师受孕,你们觉得这样理吗?是不是违背了强制性交罪立法的缘由,

无法保障女性和其配偶,随时可能让女性在非性交的状况下怀他人的小孩导致血

统的不纯正。」

是啊,我该怎麽跟师丈交代啊。

「所以,」

老师说着起双腿跳下课桌,无暇擦拭由阴道内潺潺流出的精液,拿了几张

面纸往胯下塞着、夹紧,便裸着下半身便继续在白上写着提要;而面纸与老师

胯下紧密接触的部分,正逐渐地被我的精液濡湿着呢,像入了水的夜市捞金鱼摊

子的纸,颜色从光亮纯白到略显透明,只不过别人捞金鱼,我捞的则是老师的

鲜美鲍鱼。

「依我的解释,接当然包括单纯的接触,不一定限于插入的状态;否则两

女阴户对阴户(俗称磨豆浆)的同性间行为也不会是性交,光伸出舌头舔弄

阴茎、而不将阴插入口腔的情况也不会是性交,刚刚小平那次处男的射精也不

性交了;将使得强制猥亵和强制性交的界线暧昧不明,也不符强制性交罪的立

法源由。不过,所谓接触式的性交应该要局限在可能引起男女生殖器部分的性

传递、或导致怀孕的前提,例如阴户与阴户的接触,龟头阴户的接触或肛门与

口腔、龟头阴户的接触等等等。所以说,构成要件的明确性非常重要,如果构

成要件的定义暧昧不明,解释也一定要相对严谨,仅能止于『解释』,而不能流

于类推适用。」

「之前台湾发生一件桉例:某位女子遭男性强制为该嫌犯以舔龟头的方式口

交,最后法官以强制性交罪判决。如果依老师的看法,根据严格的罪刑法定义

,那位男性应该只该当强制猥亵罪。老师认为条第5项既然规定的是:『称

性交者,谓非基于正当目的所为之下列性入行为:一、以性器进入人性

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之行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

人性器、肛门,或使之接之行为。』那该男子的行为并不该当第一款,因

为他的生殖器没有『进入』或『接』口腔,只是令人以舌头接触他的生殖器。

口腔的范围应指嘴巴内的腔室,而不包括已伸出嘴巴的舌头。而第二款无关口

,更不该当。」

「虽然法院的判决符人们的法律感情,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认为这样才是大

人心的判决,但是法官对文义的曲解已经流于类推适用,大家以后从事法律工

作不可不慎。」

以上大约就是陈老师对「构成要件明确性」的解释。

「至于刑罚的明确性,老师用一个小桉例举例就好,」

老师说完指了指光着下半身,略以双手交叉遮着下体,一双腿垂在桌边,仍

坐在桌上听课的蓓君:「如果现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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