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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异的大冲(09)

睡着了。

三个小时后,手机的闹钟响起。

阿曼轻轻呻吟一声,不肯把眼睛张开。

她是从梦中被吵醒的,还记得一部分梦里的情景,她必须紧闭双眼才有机会挖掘更多的情节。

嗯,是两个人在争吵,好像是在争夺一个情人,唔,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楚,只知道是两个人不愿意分享共同的情人

她自己也在梦中当旁观者,呃,自己在格格地笑着,还大声地说:「要找到一个值得爱人已经非常不容易,你们找到了,不但不珍惜,还为了要完全霸占而争吵。

你们是要爱这个人还是要拥有这个人啊?」

哦,自己要挖掘的应该就是这句话。

阿曼慢慢地张开眼睛,抹了抹额头上的细汗,打了个哈欠,缓缓的坐起来。

哦,自己的酸臭汗味又刺鼻了,去冲洗一下吧。

嗯,先把那一段短信发给两个人

阿曼点烟抓起手机操作一

番,呵呵,手机,等候你的好消息啦。

洗澡的时候,阿曼特意出力擦洗两边腋下,一定要把这吓人的气味完全洗掉,不然凑巧碰到冲哥,他可能会排斥的。

该死,怎么又会想到冲哥?唉,既然要洗,下面也好好仔细洗干净吧。

嗯,小腿毛也该刮刮了,不如头发也一起洗,哦,就一起搞定啦。

阿曼洗完澡出来,抹干了身体,用吹风筒吹头发时,一只手不停地翻着衣柜里的衣服。

喂,随便就行啦,是回办公室,不是去约会啊笨蛋。

看了看左手选出来的一套衣裙搭配,阿曼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翻了个白眼,这样的选择,是不是需要重新购买十几套上班衣服啊?人家是住在那里的,根本没有一天能够完全回避的好吗?唉,镜子里的阿曼怎么无端端脸红了?算了吧,这脑袋肯定坏了,一味的一意孤行,你要穿这就穿咯。

以为衣服事件已经够离谱了,阿曼在出门的时候又把自己狗血淋头的骂了一顿。

选鞋子就选了十五分钟。

自己是发什么神经啊,一眼看完的十双鞋子,试了又试,换了又换,没有一双满意的。

唉,搞不好需要请求调职远离咖啡店,那可比买衣买鞋买香水容易便宜多了。

出门前把烟头火了,轻轻快快的走向超市,途中曾大婶打了个招呼寒暄几句,看到街对面老爸和固伯伯坐在他的金属店前喝茶聊天,阿曼就挥手示意一下。

嗯,这里和咖啡店只隔了三条街而已,但那边那比较富裕的局势和这里的朴素像是完全两个不同的国家。

那边进步繁华,这里简单舒适,她两边都喜欢。

别说阿曼是这里长大的,以后如果需要搬迁,也一定要找个地方是这两个极端的交接处。

经过咖啡店时忍不住望了一眼,冲哥不在。

唔,是不是又在安慰哪个怨女啦?想到这里,阿曼心中一突。

等等,心里想的是什么?阿曼走到超市路旁的长凳子,坐上去皱眉深思。

自己是在吃醋吗?没有理由啊。

嗯,如果我是冲哥众多的女伴之一,每天知道他要应付多个情敌,还做得不亦乐乎,自己的心情会怎么样?哈,如冲哥所说,我又受不了一个星期二十次,让他去窝害其他人不可以吗?情敌这个词也不对,如果不想占有整个人,就无所谓敌了。

唔,他是共用情人?呵呵,那比较切题也比较容易接受。

吧,是共用情人就不会吃醋吗?多少也会有的,不过,比方说,哈哈哈,怎么学冲哥来用比方说?唉,没救了。

比方说,我一个星期要三次,其他时候他和谁做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啊?不行,这不止是做爱而已,如果能做爱三次,还要陪吃饭几次,逛街一次和看个电影,这样行吗?阿曼点了点头,嗯,普通的恋人也差不多是这个频率,自己还能接受这个方案。

冲哥呢?他现在一个星期要做二十次,加我三次不算多嘛。

时间呢?一个星期陪我几个小时也应该不难做到啦。

其实,这么多个有事业高教育的女生都跟着冲哥,她们到底图什么呢?比如那个瑞卿,又漂亮又活泼,看她的穿着也像是挺高职位的人,要找个男朋友应该手到擒来吧,为什么会缠着冲哥不走?其他那些共用情人俱乐部的成员也都这么漂亮成功吗?现在不比老妈的时代啦,女孩子自己能赚钱,有事业,根本不需要当男人的附属品,她们随时可以离开去找更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但她们都不,都要留在冲哥的身边。

嗯,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就是她们喜欢的生活方式!难道是如冲哥说的,她们都有比安顿下来更重要的事要做吗?哦,是因为她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吗?冲哥只是她们生命里的一部分,所以分享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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