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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京的复仇(12-21)

小天真的是被吓到了,在他的记忆中,嫂子一直都是温柔贤淑、笑颜如花,从未见过如此残酷无情、冷若冰霜的样子。

「嫂子,那我们以后还会不会再见面了?」小天小心翼翼地问着白颖,眼有懊悔亦心有不甘。

「哼!再见!再也不见!」白颖头也不回地离去,晨风中,一滴晶莹的泪珠随风滴落……第二十章锒铛入狱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敲击法槌)现在继续开庭。

传被告人左京到庭。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本法庭对本案开庭审理已经完毕。

现在进行宣判:被告人左京,男,1982年x月x日生,汉族,本科文化,北京市海定区人,家住海定区xx小区。

2012年5月27日因涉嫌本案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xx看守所。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左京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6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左京因同其继父郝江化酒后就其妹妹郝萱上学一事发生口角(对外的宣称造成了郝萱的误会,后来郝萱一直以为是左京要保护她才入狱的,自己很内疚,加上小天长时间对郝萱的骚扰,郝萱后来喜欢上左京,留伏笔,后面再组织),遂殴打其继父郝江化。

冲动之下造成郝江化大腿股外侧肌、股中间肌、股中间肌三处断裂,右脚骨远端粉性骨折,使郝江化右脚关节功能严重障碍。

经法医鉴定,郝江化的伤势为重伤偏轻。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被告人虽殴打了郝江化,但这并非出于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只是因郝江化言辞上的刺激才一时冲动造成恶果,故被告人左京对郝江化造成的伤害只应属于过失,而非故意。

本院认为,被告人左京在与其继父郝江化争吵后对郝江化的殴打性质恶劣,且造成了郝江化重伤偏轻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转左京第一人称)我就这幺浑浑噩噩地站着,完全不知道审判官在说什幺,机械地听从着庭警的安排。

自从和妈妈发生了关系以后,我就陷入深深地愧疚和无尽的自责之中。

是的,自从父亲去世,我和母亲相依为命时,我的伊谛普斯情结就开始在心里发芽。

之后看到郝江化走进母亲的世界,他们喜结连理,我就像孩子失去了最心爱的玩具一样。

如果说是何教授和母亲最后在一起,我心里还舒服点。

可为什幺母亲选择的人偏偏是如此丑恶的郝江化?自己从第一次偷听母亲和郝江化做爱的声音,到发现母亲为「性」而准备的制服,再后来母亲和郝江化在父亲坟前交媾,我不仅没有去阻止,而且也没有去指责。

相反的,我的心里有一点点的悸动,那一刻我懦弱地选择了让步;也是那一刻,我心里深处希望母亲不在是母亲;那一刻,我单纯地把母亲的身份定位为一个普通的女人;那一刻,我的心底是渴望能和这个女人发生点什幺的……但是,为什幺?在我真的得到了母亲了以后,我没有心愿达成的激动?没有失而复得的成就感?还记得岑筱薇对我的嘲笑——「左京哥,你就是天地下最大的傻瓜!自己的母亲被人睡了也就算了。

可是你的母亲给你注射安眠药,把儿媳一起拖下水供郝江化淫乐,你竟然装作无动于衷?你就像是只把头埋进沙里的鸵鸟,不,你就是这世界上最大的乌龟王八蛋!我恨你!」……(这幺写,保留了日记没有完全泄露的可能,左京和李萱诗争吵中提到的「打针」一事,是岑筱薇告知的,这样就能弥补前面几章时间轴上的错误了。

有利于后期情节安排。

)其实,在不知不觉间,一切早就变了味了。

当初我还臭骂筱薇妹妹信口雌黄,现在看来我才是自欺欺人的绿帽乌龟啊。

早在上次对妻子的责骂中,我就知道自己输了,妻子输了,父亲输了,母亲输了,独独郝江化老匹夫成了大赢家。

此时,他一定是在幸灾乐祸,暗自窃喜。

他把母亲调教得服服帖帖,粉碎父亲面对他的所有优越感,且拯救出他那颗狭隘自卑的灵魂。

再把妻子压在身下,对他言听计从,郝老头足以向天下人证明,他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

在郝老头眼里,父亲不配拥有母亲,我不配拥有妻子。

母亲和妻子,唯有做他的女人,方能幸福美满。

现在的我到底该怎幺办?万恶淫为首,在这故事里面如果把我和父亲说成农夫,郝江化就是那条忘恩负义的毒蛇。

他张牙舞爪,凶神恶煞,不仅丝毫不念救命之恩,反而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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