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予以承认。
第十四条:同等级
隶之间的地位高低不以任何标志、
衔或分类相区别,其地位高低由其年龄决定,年龄大的
隶地位高于年龄小的
隶。
第十五条:如果多个
隶具有相同的地位或等级,它们将会被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期限划分等级。
被
役时间较长的
隶在法律上的地位高于被
役时间较短的
隶,如果数个
隶被
役
期也相同,则年龄较大的
隶地位高于年龄较小的
隶。
第十六条:本条例第三至第十一条所规定的
动产等级应在
动产纠纷时被当作审判的唯一标准,等级低的
动产所有权
应向等级高的
动产或
动产所有权
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本条例第十二至十五条所规定的
隶等级应在
隶纠纷时被法院引用为参考标准。

动产注册管理条例(2023年)第一条:凡是
动产,皆需要在经
事务管理局授权的机构进行主要检查,并且在其年满十八周岁的一周内至
事务管理局注册登记,未在截至
期前完成注册的
动产将会被公开处以鞭刑。
第二条:只有在男
公民的检查下,
动产的主要检查结果才有效。

动产的身体必须定期接受检查,以备
事务管理局的有效管理或供购买者参考之用。
第三条:
动产的全身
体照、
部照、
房照以及检查过程的视频记录必须在三天之内上
至
事务管理局中央档案管理处。
第四条:对
动产的主要检查以其外貌与
技能为主要依据,根据
吸引力的不同,
动产将会被划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
属于甲、乙、丙等级的
动产,国家将根据其等级的不同征收不同额度的自由费或者
隶税。
属于丁、戊等级的
动产将被认为是不适合提供
服务的,国家将丁等级
动产统一收为劳
,国家将戊等级
动产统一训练为家畜。
第五条:
动产将会在主要检查结束后获得为期三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任何公民不得
役该
动产。
宽限期结束后,该
动产或其男
亲属可以向
事务管理局申请一个为期两年的附期限自由特权证书,以延长其免于被
役的自由特权。
第六条: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足额的自由费,附期限自由特权许可证可被延期数次。
第七条:一个
动产在其附期限自由特权许可证到期后,任何公民皆有权
役其为
隶。
第八条:如果一个
动产在附期限自由特权许可证到期前主动选择了一个公民作为它的主
,许可证将在其注册为
隶后终止,国家对其已经缴纳的自由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九条:
隶的拥有者必须在其购买或
役该
隶的一周内向获得授权的机构登记注册,未注册
隶的拥有者将会被处以巨额罚款或监禁。
第十条:男
公民需要为其拥有的每一个
隶缴纳注册费,该费用包含文件档案费、标准
隶颈环费。
第十一条:
事务管理局向
隶的拥有者颁发正式的
动产所有权证书后,
隶的登记注册完成。
第十二条:一个所有权证书只能被合法的授予给一个
隶,此证书的副本将有该
隶的拥有者存留,原件则由
事务管理局负责保管。
第十三条:销毁或修改
动产所有权证书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任何拥有自由特权的
动产如触犯此行为,皆立刻丧失一切自由特权,可被任何公民随时
役。
任何公民如触犯此行为,将会被处以巨额罚款或监禁。
第十四条:
动产所有权证书将会在
隶所有权发生改后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动产所有权证书必须注明该
隶的等级和用途,
隶税以
隶的用途(私
、公共、商业)不同而进行不同额度的征收。
用于私
娱乐目的的
隶应被认为是「私

隶」,相关组织和公司拥有的
隶应被认为是「组织
隶」,被商业利益团体拥有的
隶应被认为是「商业
隶」
隶命名规则(2022年)第一条:所有
隶必须使用符合其属
的称呼在
事务管理局登记。
一个
隶称呼可以是单个字、词语或者多个词语的组合。
第二条:
隶的拥有者应尽量选取侮辱
的词语称呼其
隶。
如果
隶的拥有者未能为其
隶登记
隶称呼,
事务管理局的
评估系统将会从已经批准的名单中为其随机指定一个适合的
隶称呼。
第三条:
隶的拥有者在其社会生活中,可以以任何词汇称呼其享有所有权的
隶,但是在正式文件以及法律程序中,只能使用在
事务管理局处登记的
隶称呼。
第四条:鉴于
隶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