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到午夜时分,珍给我电话。派对仍然在热闹进行,我很难听清珍的声音,因为背景响亮嘈杂的音乐声。我告诉珍,她应该再次留下在瑞那过夜。这麽晚了,我不想让他开车送她回家,至少不要在饮酒後,我也不想让她这麽晚单独乘坐出租车回来。她没有坚持。我觉得她是想与瑞过夜像上周末一样。她答应第二天一早会回家。
这一次,她真的守信,第二天早上九点她回到家。她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因为她离开时瑞仍在熟睡。她考虑到我,让我感觉很舒服,也抚慰着我。她仍然很累,於是我们上了床。我们温柔的做
,然後她在我的怀里睡着了。我也昏睡过去。我们醒来,一起洗个澡。她替我全身擦肥皂洗净,然後她蹲下,到我下面,我泄了後,我也回报她,也帮她吃了出来。
我们穿好衣服,出去吃迟了的午餐。她穿了一件宽松的短上衣,牛仔裤和平底鞋。这只是一个家常的衣服,但她看上去仍像往常一样
感。她开始往门
走时,我说:「亲
的?」并捏下她的左手。她起先看着不理解,但随即理会到了。「哦,我很抱歉。」她说。她赶紧戴回她的戒指。「对不起,宝贝。」她又说了一遍,看起来是那麽甜美可
。
「你可以戴那个,如果你想要的话。」我说,指着有瑞戒指的金链。
「真的吗?」
「毕竟他是你的男友。」我打趣。
「是啊,他是的。」她说,给我一个邪邪的笑容。她把链子挂在脖子上。她开始把戒指塞进她的上衣里面,但她停了下来,带着狡黠的微笑问我:「放在里面还是外面?」
「外面。」我毫不迟疑地说,下面越来越硬。
她咯咯地笑着,把戒指链放在了她的上衣外,使任何
都可以看到它。
我们去了在苏荷区我们最喜欢的小酒馆。这是一个阳光温馨的
子,所以我们坐在外面吃。我们放松,喝着咖啡读着报纸。大半时间,我们都沈默着,因为我们在看报纸,很舒适地在对方的陪伴下。有时候,我们会指出报纸上的某篇文章,我们讨论谈笑着,但大半时我们只是在一起。不仅是我们才新婚和相
,我们已经在一起多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有时候,我们手牵着手,有时我们的膝盖会碰触。这里面没有
慾成份,这只是很自然,舒适地,相互了解,相处在一起。
珍在读纽约时报杂志,我注视着她。她没有上任何妆,她的
发紮成一个高高的马尾。雀斑在她的脸颊和鼻子上,她看起来是让我垂涎的甜美和可
(当然也很漂亮)。我看着她的脖子上挂着的戒指。想到她就在几个小时前是在做了些什麽,我下面逐渐发硬。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哔哔作响。她看着短信,笑了。「这是瑞。」她读短信,并转了下她的眼睛。「他生气了,我离开时没有给他一个告别的吻。」她发短信给他。
「你跟他怎麽说?」
她咯咯地笑起来。「我告诉他我给了他一个吻,但他还在睡觉。」
她的手机再次哔哔作响,她笑了,她读着。 「他发疯了。」
然後,她的手机响了,她看了看来电显示。她滚动她的眼珠说:「现在,他在呼叫我」,但她显然是高兴。「亲
的,我马上就回来,」她站起来说。「瑞,我与麦克在外面」 当她接起电话时,我听到她说,然後走开了。
她站在足够远到我听不见她在说什麽,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她在跟他说话,看上去是这麽有生命力和快乐,完全不同於刚才只是在片刻前,我们坐在这里看报纸时。显然他们的关系仍然在他们的痴迷期。
自从跟他约会,在她走起路来绝对都有一
特别的轻快劲儿,有这「新关系能量」使得她特别的快乐与有活力。我试图回想当我们刚开始走在一起时。她是否也曾经有如此的晕
转向,对我痴迷?我似乎还记得我们之间的关系是缓慢而稳定,即使是在一开始时,也不会像她与瑞的关系是像火箭飞船般一飞冲天。
她跟他说话,看着是如此的热
和快乐,微笑和热烈有说有笑。她瞥了我一眼,一次或两次,但大多她是专注在她的手机和这个跟她说话的
。在某一刻,我听到她笑着说:「我有戴它!」然後在她更多的笑声中,她的手指下意识的摸着挂她的脖子上的他的戒指。
约在十分钟後,她回到桌旁。脸上有一个大大的笑容,她坐了下来,看着远处。虽然她坐在我旁边,她仍是在回味她与瑞的谈话,最後她才重新回到我身上。「美乐和保罗从他们的蜜月回来了。」他们是上星期结婚的夫
。
「已经回来?」我有点吃惊地喊道。大多数蜜月会持续较长的时间不会仅是一个星期。
「我知道,但保罗很快会被调派,所以他不得不要报到接受培训。他们要派遣他到阿富汗。」
「哦,」我说,对保罗的新娘美乐有不祥的感觉。这天早上,报上正好有一篇新闻报导是关於阿富汗的战斗是如何如火如荼的。
「是啊。」珍也分享我的关注说。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