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是从诈骗罪中分解出来的罪名,属诈骗类侵财犯罪,具有诈骗犯罪以骗取财的基本构成特征,两罪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龙腾小说 ltxsba @ gmail.com
辩护
认为,被告
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关于‘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本案不能按照诈骗罪论处,而应当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要求,适用合同诈骗罪……”
第45章 我说话算数
“从两罪的构成要件上看,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首先,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在刑法分则中位于第 五 章侵犯财产类犯罪之中。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
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而排列在刑法分则第 三 章
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第节 扰
市场秩序罪之中。
其次,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可以由自然
构成,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由单位构成,而诈骗罪的主体只能由自然
构成。
最后,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虽然在客观方面都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他
上当受骗,自愿
出财物,但是合同诈骗罪必须是利用合同,即以签订、履行合同为手段,骗取他
财物;诈骗罪则对诈骗的手段没有限定,只要行为
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
财物的,均可构成。
由此可见,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诈骗行为发生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行为
非法占有的财物,是与合同签订、履行有关的财物,这是此罪区别于诈骗罪的主要特征。
本案中,被告
耿志轩以美好未来公司的名义分别与十二名被害
等
签订顾问协议,许诺如办不成出国签证,再如数退还钱款。
耿志轩签订的顾问协议,表面上是一个咨询
质的协议,实质上却是一个代办出国签证
质的委托代理合同。
这种协议,具有一定的代理服务内容,并体现了一定的市场经济活动
质,利用这种合同实施的诈骗犯罪严重扰
了正常的代办出国签证的市场秩序,因此应认定为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合同。
耿志轩的诈骗行为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之中,骗取的钱款正是合同约定的报酬标的,在没有为被害
办成出国签证的
况下,携款潜逃,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耿志轩的诈骗行为,应构成合同诈骗罪。”
审判庭内,旁听席上的众
静静的听着方轶的发言,其实他们不是听懂了方轶的法律专业词汇,甚至有些
已经开始打哈欠了,他们在等待最终的判决结果。
“二、对耿志轩的诈骗行为不应适用979年的刑法,而应适用997年刑法。
被告
耿志轩诈骗行为发生在一九九六年,案发时997年《刑法》尚未颁布实施,因此对耿志轩的诈骗行为有一个适用新法还是旧法的问题。
本案中,被告
耿志轩作为美好未来公司的实际负责
,以单位名义,利用合同实施诈骗行为,所得赃款用于单位,应当属于单位犯罪。
根据《最高
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
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单位犯诈骗犯罪数额在20-30万元以上的,依照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员的刑事责任。
根据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耿志轩诈骗数额为30万元以上,应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档次内酌
判处。
但是根据997年《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骗取对方当事
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最高
民法院、最高
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问题的解释》(20年4月
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本省《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规定,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七万元的。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的。
本案中,被告
耿志轩诈骗数额为三十八万元,不足五十万元,根据上述规定应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