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请公诉
宣读起诉书。”审判员说道。
“……本院认为,被告
刘猛私自改造农用三
车,在停车时未对周围环境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
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
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男检察员宣读起诉书道。
“被告
刘猛,刚才公诉
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有何异议?”审判员问道。
被告席上的刘猛想起了媳
的话,说道:“我有异议,我认为我无罪。当时刘良柱从我农用车上下车时触电死亡,是意外,我也没想到他会触电,所以我无罪,不应当被判刑。”
“公诉
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
。”审判员看向公诉
席。
“好的。”男检查员说完后,看向被告席上的刘猛:“被告
刘猛,被害
刘良柱为什么会在你的车上?”
“当天县里有集市,他去赶集。我去拉猪饲料,他在村
碰到我提出搭车,我就让他上车了。”刘猛有些紧张。
“你为什么不走公路,把车停在村子里?”男检察员问道。
“我看到路上有
通局的
检查车辆,我的车没
费,又拉着
,我怕被处罚所以拐去了村里,准备放下他,绕路去拉饲料。”刘猛说道。
“你在停车的时候是否注意到了上方有电线?”男检察员追问道。
“当时我很紧张,催促刘良柱快点下车,没太注意上面的电线。”刘猛紧张的脑门上有些冒汗,此时他早就把媳
的话忘到了脑后。
“没太注意是什么意思?”男检察员对刘猛的回答不太满意,追问道。
“就是,我开车过去的时候看到了电线,但是电线在天上,又不是耷拉在地上,所以我没太当回事。”刘猛解释道。他心里有些莫名的烦躁。
“审判员,公诉
问完了。”男检察员结束了问话。
第章 套户线
“被告
的辩护
可以向被告
发问?”审判员说道。
“被告
刘猛,之前这种户与户之间连接的电线你见过吗?”方轶问道。
“见过,我们村里也有很多这种线,我经常见,都习以为常了。”刘猛想了想道。
方轶这么问就是想告诉法官,案发地点的这种套户线在农村很常见,正常
况下是很安全的,根本不会发生触电死亡的
况,村里
都习以为常了,所以从一般
的认知来说,套户线是安全的。即便是超高的改装车碰上套户线,正常
况下也不会发生触电危险。
……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公诉
发言。”审判员道。
“审判员:公诉
认为,被告
刘猛违章改装车辆,使车辆高度超过
通管理法规规定的高度,其在行车过程中应当预见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危害结果,理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但被告
在案发之
停车时却疏于观察周围环境,没有预见到本应预见的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其主观上有过失,客观上造成了被害
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我们认为被告
刘猛犯过失致
死亡罪。建议对其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完毕。”男检察员发言道。
……
“被告
刘猛的辩护
发表辩护意见。”审判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