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表现为对被害
实施了
力、胁迫或者其他行为,且实施上述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当场获取他
财物。
本案中,被告
古驰先伙同他
酒后寻衅滋事,无故殴打被害
。此后古驰又临时见财起意,趁被害
被打倒在地之机,公然夺取其手机后逃跑,后被警方抓获。
古驰及其同伙殴打被害
之时仅是为了逞能和哥们义气,并无劫财的故意。
现有在案证据也证实不了古驰及其同伙无故殴打被害
是为了劫取钱财,且现有证据也反映不出古驰等
对被害
殴打时向其索要过财物,故古驰等
酒后无故殴打他
属单纯的寻衅滋事行为。该行为与此后古驰个
见财起意,乘机夺取被害
手机的行为没有关系。
古驰及其同伙先前的寻隙滋事,与古驰个
见财起意,乘机夺取被害
的手机,是在两种不同的主观故意支配下实施的
质完全不同的两个独立行为。
实施
力殴打行为时,古驰及其同伙均无劫财的故意和目的,该
力行为不能视为是古驰个
夺取他
财物的手段。
此后古驰个
见财临时起意,乘
不备夺取他
财物时,
力殴打行为已经结束,古驰在踢了被害
两脚后,并没有为了获得被害
的手机而继续对被害
施加
力。
被害
的陈述也证实其手机被抢时,没有
在对其进行殴打。随后公安
员赶到,被告
古驰在逃走被抓过程中没有反抗,也不存在成立转化型抢劫罪的
形。
可见,被告
古驰等
先行侵犯他
身的行为,其目的并非是为了抢劫他
财物;客观上被告
等
也没有借着侵犯被害
身的机会,非法强行占有被害
财物,故被告
的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特征。
二、被告
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
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抢夺罪采用乘
不备的方式,不使用
力,而是使用强力,且此种强力仅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而抢劫罪则是使用
力,并将
力直接施加于被害
身,强制其身体。
就本案而言,被告
古驰及其同伙酒后寻衅滋事无故殴打被害
的行为,并非古驰夺取财物的手段;而事后的夺财,只是被告
临时起意,乘被害
不备夺走其手机,因而不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应认定为抢夺罪。
鉴于被告属于初犯,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请法院从轻对其进行处罚,辩护
建议对被告
处以缓刑。完毕。”方轶说完后,看向审判长。
……
第7章 不得不留一手
休庭后,再次开庭,审判长当庭宣布了判决:
“……被告
古驰伙同他
酒后滋事,无故殴打行
后见财起意,趁被害
被打倒不备之机,公然夺取被害
的手机后逃跑,且被告
不存在为抗拒抓捕而实施
力或以
力相威胁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定
不当,应予纠正。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判处古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民币二千元。”
听完宣判后,旁听席上的古学凯无声的流下了两行热泪,儿子才十九岁,却被打上了罪犯的烙印,这是他不能接受的,可现实就是如此,他又无能为力。
此时的古学凯浑身无力的靠在椅子上,不知在想什么。周围的亲朋想要劝他又不知该如何开
,这一关是他必须要过的,而且只能靠他自己。如果连他自己都过不了这一关,那他媳
又该如何。
方轶留下云乔收拾案卷材料,他一个
来到了古学凯的旁边坐了下来。
“古主管,回去吧。”方轶劝慰道。
“方律师,如果上诉,有没有希望……”古学凯眼含热泪的看向方轶。
方轶摇了摇
。
可怜天下父母心!
在回去的路上,云乔开着车,方轶坐在副驾驶座上,呆呆的看着前方。
“小云,你小时候家里
会管你的学习吗?”方轶淡淡的问道。
“我小时候,我爸整天忙着做生意,我妈跟着出摊,家里只有
管我。我
可厉害了,如果我做错了,她会拿板子打我手心。可疼了!”云乔不知道方轶为什么这么问,如实说道。
“你恨你
吗?”方轶问道。
“不恨!不过当时我挺恨的,我爸妈一回家,我就告状。可
照打不误。我小时候,
不让我跟村里的小孩子玩,一回家就让我做作业,还有很多我父母买的练习册让我做。
我
常说,现在跟村里的小孩子玩的再好也没用,慢慢的就都不联系了;只要我能考上大学,跟我一起玩的同学会很多,而且都是特别优势的
,朋友会越
越多。”云乔说道。
“严是
!松是害!你
说的对!老
家现在怎么样?身体好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