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更换律师。
这次审理案子的法官只有一位,是独任审理,法官按部就班的询问着犯罪嫌疑
的相关信息……
方轶低
听着,但是心里却在一遍一遍的熟悉着辩护词。
走完前面的程序后,法官看向公诉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公诉
宣读起诉书。”
陈检察员拿起起诉书:“……被告
钟文涉嫌强
罪一案,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二零一一年至今被告
钟文曾先后两次主动向县法院起诉离婚,希望解除婚姻关系。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
,法院判决准予被告
钟文与楚红离婚,且双方对离婚均无争议。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
下午四时许,被告
钟文饮酒后回到家中,见被害
楚红正在收拾衣物,顿生歹心,随使用
力强迫楚红与其发生x关系,随后楚红拨打妖妖灵报案,公安机关将钟文抓获后,被告
钟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案发时离婚判决书尚未生效。
被告
钟文与楚红之间的婚姻关系在钟文主观意识中实质已经消失。因为是被告
主动提出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其也未提出上诉,其与楚红已属非正常的婚姻关系。
也就是说,因被告
钟文的行为,双方已不再承诺履行夫妻间同居的义务。在这种
况下,被告
钟文违背楚红的意志,采用打、扭、抓、咬等
力手段,强行与楚红发生x行为,严重侵犯了楚红的
身权利和x权利,其行为符合强
罪的主观和客观特征。
本院认为,钟文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
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已构成强
罪。根据《中华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方轶听着陈检察员宣读起诉书,其所说基本上与事实相符。
第25章 庭审现场
“被告
,刚才公诉
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指控你犯什么罪?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法官看向钟文。
钟文抬起
两眼无的看向法官:“听清楚了,我没有异议。我做的事我都认。我认罪。”
方轶心中有些惊愕,之前会见的时候不是说不认吗?还叫嚷着要换律师,怎么现在当庭全都认了!看来钟文想通了。
“公诉
是否需要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
。”法官接着说道。
“不需要询问。”陈检察官道。
“被告
的辩护
是否需要向被告
发问?”法官看向方轶道。
“需要。”方轶看向钟文:“被告
,你在事发当天都做了什么?”
钟文看向方轶那一刹那,方轶从他眼中看到了悔恨。
“我当天喝了很多酒。”钟文道。
“喝的白酒还是啤酒?你平时喝酒吗?”方轶问道。
“我平时喝酒,但是喝的不多。当天我喝的是白酒,喝了整整一瓶。”钟文道。
“你回到家看到楚红时,她在
什么?”方轶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