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不过她行路姿态可以挑逗得你发狂。一个纤小的
孩,非常白哲、苍白、眼下呈青色。当然她对老色鬼毫不加注意。怎么办呢?不加思索地他就娶了寡
。好吧。他们三
一起合居。从此开始你可无限发展--诱惑,永恒的折磨,痒痒的难熬,疯狂的希望。结局--是一个失算。光
疾驰,他老了,她发育成长--并未成为丑香肠。她行路而过,轻蔑地投你一眼;令你发烧。
怎么样?你觉得这里有一个陀斯妥也夫斯基的悲剧?你知道,我一个好朋友曾有过这样的遭遇……”
纳布考夫不但是创作天才,也是语言天才。英文不是他的母语。在国际作家中,很少有
能够如此
通另一种语言。
《洛丽塔》中所用的英文字汇令
吃惊。不过他也有采用艰涩生字的习惯,那个习惯也曾受过《纽约
》当年小说编辑凯瑟林·怀特的批评。主角亨堡·亨堡(Humbert Humbert)这个名字就滑稽得很。作者对主角的详细描写令
想到他在用艰涩生字时的细细推敲。亨堡·亨堡对发育没有完全
孩的癣好有特殊的定义:年龄必须在九岁至十二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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