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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6-5 同婚释宪。

来。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由同志平权运动者祁家威申请的《司法院释字第74号解释》,解释结果表示《民法》的婚姻法具有排他性,未保障同志婚姻,违反《宪法》的婚姻自由,宣布要在两年之内完成修法相关条例,若无同志则以《民法》现有条例成婚。

台湾,即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的国家。

比起同志结婚那么遥远、玄幻的事情,还有一件衝击力超强、更直接的喜事,降临于王齐愷的大哥大嫂身上。

日週间休假,我与大嫂相约至百货公司採买各项用品,中途到男士精品店挑选领带时她突然感到身体不适,跑至厕所呕吐。我在外等得心急如焚,约莫十分鐘,大嫂顶着苍白的脸,走出来。

避免又有人在我面前晕倒,我不顾大嫂反对,直接带她到医院。

辗转确诊后,得到一个令眾人闔不上嘴的消息。

大嫂,以四十九岁的「高龄」,意外受孕,还一次来了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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