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依旧没有叫到车,街上的出租车也都是有客。这座辉煌的城市,有太多
依旧在夜晚工作着。她只能庆幸,今天穿的鞋子鞋跟不算太高,迈着步子向出租屋的方向走去。
演出结束夜已
了,和队员们分掉收
,简单几句道别,这支乐队就算解散了,真轻巧。林寻笛自嘲地笑笑,提着琴箱走在街边,叫不到车,林寻笛摇摇
,明天的面试要求九点就到公司呢。想了想,她提起琴箱朝住处走去。
赵依又回想起十年前的那场电影。回
!别回
!两位主
公
错的呼喊,在赵依脑中盘旋。别吵了……赵依疲惫地扶额,她承认那是一部好电影,但就是因为这句“别回
”,自己在十年前放走了林寻笛;就是因为这句“别回
”,她十年来不敢再看那部电影;就是因为这句“别回
”,她又让自己在今晚和那个熟悉的身影擦肩而过。那个高高的,小麦肤色的lph;那个脆弱的,抱着自己的
生;那只受伤的,锐气消磨殆尽的母豹子。闭上眼,看到十八岁的赵依又站在自己眼前:
“回
。”十八岁还有些稚
的脸上全是眼泪。
“林寻笛!”二十八岁的赵依叫住二十九岁的林寻笛,在这座巨大的城市里,他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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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里结束了,谢谢大家TT,谢谢大家的浏览和留言,一条留言真的会让我激动好一会(笑),写得非常幼稚、做作和无趣,谢谢大家给我的的建议(鞠躬)
我会试着整理一份名单,列出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联想想到的一些其他作品,来解释一些可能的“既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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