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和萨马斯特不熟,至少不算太熟,但这位传大巫师的传记,他可是认真拜读过的。如果传记中所记载的那些内容属实的话,萨马斯特显然是一个标准的黑暗魔王,他力量强大,聪明狡诈,践踏法律,肆意妄为,滥杀无辜,无恶不作——总之把辞典里的贬义词全套上肯定没错。作为邪教教主,用三尸脑丹丶豹胎易筋丸之类控制属下,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所谓
贵有自知之明,既然自己不是个好
,反而指望属下恪守道德,忠心耿耿,那岂不是搞笑。萨马斯特就是大陆上最大的邪教教主,他居然会跟龙巫妖说甚麽以德服
,对此琼恩只能想出一种可能,就是老巫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
暮而途穷,於是倒行而逆施。
「不,还有一种可能,」梅菲斯说,「他另有方法,无需命匣也能控制龙巫妖。」
「巨龙契约吗?」
琼恩知道梅菲斯的意思,传说龙巫教有一件强力宝物,名为巨龙契约,能够藉此控制世界上的任何一
龙巫妖。当然,传说是传说,实际上这东西究竟有没有,一直是存疑的,反正以往那些邪龙侍者都是靠着命匣才能指挥龙巫妖,从无例外,并没有见谁使用过契约。不过话又说回来,萨马斯特是教主,又是龙巫妖的发明者,他手上如果握有一两张底牌,也没甚麽好怪的。
算了,凭空猜测这些没甚麽意义,先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
梅菲斯有备而来,接连发动器,成功将冰虹重创;现在只需夺过命匣,将其毁去,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但琼恩瞥了眼梅菲斯,发现少
咬着嘴唇,脸上
有些犹豫。她是邪之
,却在提尔教会任职,
格又偏冷,所以朋友非常少,屈指可数。朋友少,所以格外珍惜看重。虽然是受命前来,理智也告诉她冰虹已经是「亡灵」,让它重归永眠才是最好的结果,但事到临
,这个决断仍然是不好下的。
「或者,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解决。」他说,从腰间拔出一柄匕首。
琼恩有一柄名为「风之剑」的匕首。还是在塔瑟谷时,他随梅菲斯去拜访提尔大主教,被痛扁了一顿,大约是出於安抚考虑,临告别时大主教送了他一件礼物,就是这柄匕首。据梅菲斯说,这柄「风之剑」来历非凡,乃是铸剑大师特加尔的得意之作,曾经是圣卡缪尔
士的佩剑,传承至今已历千年。风之剑锋锐无比,削铁如泥,而且更是一件「灵器」,卡缪尔曾经封印恶龙「碎影」於其中,因此又称碎影剑。碎影随着卡缪尔
士升上天界,这柄剑失去器灵,空置至今。琼恩拿到它,当时也没想太多,只当是
方家长的一件馈赠,按照塔瑟谷的风俗,算是见证男
双方
的一种信物。他是个巫师,匕首於他而言除了切水果就没其他用途,却没想到现在派上了关键用场。
龙看见了琼恩手中的匕首,它和提尔教会关系匪浅,当然知道这柄风之剑的来历和用途,也明白了琼恩的意思。「不行不行,」龙连连摇
,「我才不要做器灵呢。」
「为甚麽呢?」琼恩问,「做器灵有甚麽不好?」
「器灵没有躯体,只馀意识,当然不好,」龙说,「哪有
会喜欢这种状态。」
「器灵的事
暂且放下,我们先来讨论几个问题吧,」琼恩说,「冰虹,你喜欢户外活动吗?」
「当然不,晒太阳会让皮肤变黑的,」龙说,「还是待在家里好,又舒服又自在。」
这个答案在预料之中,龙类本身就是一种很宅很懒的生物,冰虹显然更是其中的典范。「那你平时待在家里都做甚麽呢?」
「哦,那可就多了,我的兴趣
好很丰富的,主要是看书丶听音乐丶画画,以及睡懒觉。」
睡懒觉也算兴趣
好?琼恩实在无力吐槽,只好直接忽略。「你还喜欢画画?」
「嗯啊,我超
画画的,可惜缺乏素材,作品不是很多。你对这个有兴趣?那下次我请你欣赏我的个
画册——对了,你不是艾弥薇的男友吗,能不能帮个忙,劝她答应做我的模特?」
模特?甚麽模特?
「艾弥薇很聪明,可惜有点缺乏艺术感,不太能理解我们这种艺术家对美的追求。我几次劝她做我的模特,她都不肯答应,差点给我翻脸,真是的,歌曦雅就比她好说话多了,」龙碎碎念着,「可惜歌曦雅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了,我本来准备给她画十二幅肖像,到现在也没完成,以後恐怕也没机会了,真是遗憾哪。」
唔,艾弥薇不至於这麽不近
吧,只是做做模特而已,又不是甚麽难事,除非……等一下,你画的是甚麽画?莫非是不穿衣服的那种?
「当然,穿了衣服还算甚麽艺术,你们
类就是虚伪,你看我们龙,从来都是坦坦
丶一丝不挂。」
「闭嘴!」梅菲斯满脸通红地说。
琼恩实在不知道该说甚麽,他万万没想到这
宅龙还有如此高大上的
好,居然喜欢画
体美
,而且还想打艾弥薇的主意,幸好没能得逞,否则琼恩肯定把它拆成百八十块。「其实我也觉得穿了衣服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