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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主网 > 娶个姐姐当老婆(阴魂) > 第四十五节 贵族的特权

第四十五节 贵族的特权

是臣民们结婚的时候,领主有权占有新娘的初夜。这自然是一种野蛮权力,莱茵顿女皇统一帝国之後,在提尔教会的推动之下,议会已经颁布法令,废止了「初夜权」──但朗费罗公爵不受此限,因为根据另外一份法令,他在自己的封地之内,保留了「所有的贵族特权」。

也就是说,朗费罗公爵依旧拥有「初夜权」,只要他愿意,便可以享用封地中所有新娘地新婚第一夜。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拥有的权力,实际上公爵大人并没有当真行使过,也没这个必要。想想也知道,以他公爵之尊,身边的美丽女子要多少有多少,整日整夜享用不尽,忙都忙不过来,哪有空理睬。说得不客气点,治下百姓大多是农夫,常年劳作风吹日晒,以绝大多数新娘的容貌水准而论,就算白送给公爵大人,他只怕也敬谢不敏,宁愿推脱掉。时间一长,大家早就把这茬给忘了。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有例外地,村女之中,也会有美人,至少让公爵大人一见钟情。而权力这东西又不像武器,只要拥有它,就算几十年上百年不行使,它也是不会生锈的。

就这样,公爵大人被新娘的美貌所吸引,决定有生以来第一次行使初夜权,而村民们自然不干──事实上,大部份村民都已经根本不记得还有这回事了。双方冲突起来,朗费罗公爵毕竟是曾经亲历战阵的人物,身边的随从虽然只有几个,却也都是昔日地亲卫精锐,要对付这些手无寸铁地村民,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压根就没有悬念。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公爵大人的心愿是能够顺利得偿的……然而正如吟游诗人的故事所说那样,意外总是会发生的。

伊斯塔和思思当时也在村中,遇见此事便出来插手。一战之下,公爵大人落荒而逃,狼狈回到自己的城堡。受此屈辱,他自然是雷霆震怒,只是手中已经没有兵权,没法派军队去把村庄给平了,於是便告上了达劳玛城的高级法院。法院於是派出了法警,前来抓捕嫌犯。

作为伊斯塔和思思而言,既然插手了这件事,那就得管到底。他们倘若要一走了之的话,应该也没人能抓得住,但那些村民不免就会有麻烦。伊斯塔预料到朗费罗公爵不会善罢甘休,便在这必经之路上让思思设下了法术陷阱,将这几名法警给困住了。

「原来如此。」

情说到这里,基本情况已经清楚。从法理上说,朗费罗公爵是在行使他的正当权利,相对应的,村民们就有乖乖交出新娘的义务。而伊斯塔和思思两人,自然更是要依法惩戒的暴徒了──整个逻辑无懈可击。但要论情理,即便是梅菲斯,也没办法说伊斯塔和思思做错了甚麽。

麻烦出现了。

圣武士应该恪守律法丶维护善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有些时候却也是完全对立的。便如现在,倘若梅菲斯要坚持站在法律的立场,那就应该帮助法警抓捕伊斯塔和思思两人,保障朗费罗公爵大人顺利行使他的特权,但这显然和「善良」背道而驰。

她沉吟着,然後提出一个问题。

「你们打算怎麽做呢?」

平安夜的闲话

唔,平安夜,懒得多码字。回头看看,发现写这本书已经整整一年,粗略算了算,大约一百六十万字(根据价格换算,大约12万字,公众章节33万字),平均每天四千馀字,对於我而言,这实在是惊人的速度,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

那麽,说几句话罢。

一丶缘起。

缘起,或者说是这本书的写作动机,比较复杂,更准确地说是多种因素综合的产物。

去年这时候,我发现自己腹部长了一个囊肿,检查之後确定需要动手术开刀,而且还不小。为了这个手术,各种事情都暂时放开了,加上术後休养,也就是说,我有了一段很漫长的空闲,这就给码字提供了时间。

在这本书之前,还写过一本《萨弗拉斯权杖》,写到一半中止了。按道理说,既然有了时间,那麽理当将它续起,但这本书是我刚开始写小说时的作品,当时还有几分得意,回头重看,只觉很多技法上都不成熟,人物的塑造丶情节的布局,都不甚令人满意,提不起续写的动力,索性便考虑重开一本。

重开一本,自然还是选择同样的世界背景,同样的基本设定,甚至连故事都是有关联的。写萨弗拉斯权杖,一个深层的目的,便是想要自己架构一段新的历史,这个想法一直没有消除。这样一来,就得到了第一个结论:这还是以FR为世界背景的。以1372DR这个年代左右发生地故事。

熟悉我的读者基本都知道,我是罗森的fns,准确地说是阿里布达年代记的fns。除此之外,我是个姐姐控,梦想着能够推倒姐姐。这两者的融合,导致出第二个结论:这是一本以推倒姐姐为终极目标的小说。

这两个结论合起来,於是就有了现在的这本书。

※※※

二丶书名

这本书地书名。招致了很多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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