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和梅菲斯多亲近些,培养感
呢,自然需要尽可能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倘若搭商队的顺路车,岂不多了一堆电灯泡,碍手碍脚。
既然两
意见一致,自然也就照此办理。他们向旅店老板打听了一下消息,知道这只是一个小镇,没有的方雇马车。「你们可以先去阿德
城,」老板热心地指点着,「到了那里就有雇马车的地方了。」
但琼恩翻翻手上的地图,发现阿德
城确实是一座大城市,距离小镇大约一百多英里的路程,骑马疾奔大约也得两天。他们此时身边只有两匹骆驼,这种慢吞吞的生物在沙漠里自然是优质
通工具,出了沙漠就不成了。正
疼的时候,老板又建议说,他店里正有一支商队要前去阿德
城,可以顺路搭车。
也只能先如此,老板请了商队老板过来。必须说,那个胖乎乎的老板是个标准的黑心商
,他看出琼恩和梅菲斯都是外的
,对此
形不熟,故意把价格抬得很高。琼恩和梅菲斯都不擅长跟这种商
打
道,经过一番简单的讨价还价,琼恩用两匹骆驼充当路费和一路的伙食费,达成了
易,顺便给老板一笔小费。
虽然明知道是吃了亏,但琼恩也并不怎麽在意,他此刻囊中充裕。布雷纳斯王子给的经费还算充足,何况刚刚在
面狮那里又搜刮了一笔。可以说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加起来,他都没这麽富裕过。
他们的行李也很简单,重要的东西都被琼恩收进次元袋里去了。食物丶水囊丶衣服之类都早就在埃斯考和
面狮的混战中遗失了。幸好他有先见之明,先把装金币的包裹直接扔进了次元袋,幸免於难。
只要有钱,衣食住行都能解决,不是大问题。梅菲斯背着黎明之石,和琼恩随商队出发。看在那两只骆驼的份上,商队老板给他们安排了一辆单独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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