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换妻」感兴趣,是一次看v换妻片之后(名字忘了,但无关紧要,这类的片子实在太多),一时心血来
,就在百度上去搜索了一下,百度上,对「换妻」的定义、解释、介绍很多,其中一篇是这样说的:「换妻游戏,」也就是
换各自的对象来满足
欲。01bz.cc这种游戏在欧美比较普通,由于受西方思
的影响,在中国,「换妻者」也渐渐蔓延开来了。
虽然换妻游戏有违社会道德伦理,但在法律上,却难以对其作出相应的限制或惩罚。并且还说道:「换妻应该称呼为换偶。在文明社会中,绝对不应该把任何一个
别视为另一个
别的附属品。如果视为物品进行
换,那是犯罪,」对这些说法,我起初还是认同的,但仔细寻思之后,便觉得有些片面和不妥。
如「换妻游戏,也就是
换各自的对象来满足
欲。」是指满足夫妻谁的
欲?是单方的满足,还是双方的满足?在现实中,漂亮
凄要满足
欲,在老公那不行时,在外面不用「钩指
」,真比买张晚报还容易;象我这样的男
要满足
欲,只要肯花点时间和心思,也不用把老婆「换」出去。
后来又一想,是自己太钻牛角尖了,特别是在另一篇上看到「以中年夫
居多,但也有部分年轻的夫妻参与」之后,我才明白这些夫
的无奈—他们虽然有钱,但
的大都失去了「钩指
」的资本,男的也不再英明武,当
的g
转化为「亲
」之后,他们就在「视觉疲劳」下相互「呵护」着,用「
换」来得到彼此在对方身上得不到的
欲满足。
但在诸多说法中,我非常认同「换妻应该称呼为换偶」的说法,我们真的不能把老婆视为自己的附属商品拿去
换。
换商品就是买卖,买卖就要以赢利为目的,以赢利为目的h就是「嫖娼卖
」,「嫖娼卖
」就是「违法犯罪」!如果定义为「换偶」,就不一样了。「配偶」是「夫妻」的「学名」,蹬得大雅之堂,并且是夫妻互为配偶,不存在谁是谁的附属商品,这样「换」,就不是
易商品,不是
易商品就没有赢利的目的,没有赢利目的的「换」,最多就是「有违社会道德伦理」。
但是,「社会道德伦理」也在与时俱进的改变「尺度」呀,如以前有「非法同居」一说,现在没有了;以前称与不是配偶的
「h」为「偷
」,现在不是「偷」了,是很有诗
画意的「一夜
」……君不见现在的年轻
有几个不是先同居再恋
后结婚的?
们还说三道四的指责吗?年轻夫
有几个不去「一夜激
」的?你不去
家还说你没本事呐。
这就叫「本来没有路,走的
多了,也就成了路」,但先走的,肯定要付出代价。说到这,我真的觉得xx大学的马副教授sb得「冤」,自己连「偶」都没有,你拿什么去换?还组织呢,还在自己家里,你不是玩「空手道」、白手起家、赚取「最大利润」是什么?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混到副教授上去的。我在这里说这些并非废话,实践要有理论指导,要先认识到位,分清「零界线」既然「一夜
」能过去,「换偶」不就是两个「偶」的同时「一夜
」吗?
关键点是要说「彼此认识」和不能多
在同一个房间「一夜
」!我认清了这些,我心里就有了「檫边」的把握,可以说,有了技术处理的尺度。但有一点我必须说明,我「换偶」的初衷决非是想满足我的
欲——还是叫「换妻」吧,免得狼友们看起别扭,世
都如此说我独不拗众,但在心里我不认同「换妻」只认同「换偶」。
因为这是有本质区别的——我相貌堂堂能言善语,幽默诙谐大方得体,以《唐白虎点秋香》中的一句经典言子——「
称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树梨花压海棠的小
虫」来自我形容,虽不「胜」潘安却也「似」潘安,何况我非「梨花」白
,配偶亦非「海棠」娇
都正值虎狼之年,我还是好几个「红颜」的「蓝颜」,我想尝试「换妻」的初衷,是出于对老婆「高层次的
」。
我老婆结婚前是处子,男朋友就
了我一个,她不是不漂亮,是当年学校的十大校花之一,追她的男生不少,可她就认准我这支「潜力
」。这些年,我「善意的隐瞒」着她在外面「风花雪月」,可她至今与陌生男
说话都会脸红,老婆的表姐说我老婆是「闷骚」,如果我不帮她抓住青春的尾
,给她找个「开阔眼界」的机会,让她见识一下老公之外的
彩世界,我都很替她不值。
我很
我的老婆,可以说,我
她有时还胜过
自己,但相比之下,我还是比不上老婆
我,她
我真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
将中年,我们的
已升华为亲
,这种
就不是一般初坠
河的
能体会的。我也曾年轻过——七岁就有了「莫名的感觉」(早熟)13岁就有了「第一次」(偶然)
二十多岁与老婆结婚伊始,最高纪录一夜很g
的做了11次(最后的几次是
进去就算一次),但这些看来貌似非常激烈震撼,却宛如「半桶水」的晃
,只有
已升华为亲
的夫
,才会「无声胜有声」,貌似表面只有丁点不见波澜的涟漪,但其相互的
,却如「百慕大」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