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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春了?要不要我帮你介绍男朋友?」「呸呸呸……雅姐你坏死了,这种话都说得出口。」朱倩轻举粉拳擂了思雅几下。

女打闹一会儿,思雅正色道:「小倩,说真的,镇上那么多俊小子,你就没看上一个吗?」朱倩摇摇头说:「俊有什么用?本小姐看他们就是没感觉!唉,对啦,你这位美女高材生怎么会看上徐子兴这穷光蛋?」「呸,你才穷光蛋呢!哼哼,不出三年,你再看吧。」宋思雅自信地说。

朱倩偏着脑袋问:「这么有自信?我告诉你,他现在有个很厉害的竞争对手哟,人家可是……」「澳洲侨商是吧?我早就知道了。人家赚的是澳洲的钱,我们不怕。」「咦?你怎么知道那假洋鬼子是做出口的?」

朱倩惊地问。

「咯咯,谁叫我家男人厉害啊?」

宋思雅得意道。

女人的嘴有多种功能,显然其中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聊天,这两个女人一聊起来没完没了,直到吃饭时还在聊个不停。

看得出来朱倩对宋思雅「一见钟情」。上回我出事,朱倩就表示过对宋思雅的好感。

这次一聊,两人几个小时内就成为闺中密友,速度真够快,看得我都嫉妒了。

饭后,我带着三大一小,四个「女人」——如果小晴也算「女人」的话……参观我事业的起步点——三百个蔬菜大棚。

朱倩在面对蔬菜时完全没有当警察的干练,见什么稀什么,彻底成为一个好宝宝。

小晴直刮小脸皮,道:「羞羞羞,倩姐姐真没用,连蕃茄都认不出来。」朱倩蹲在菜地边,俏脸飞红。

她恼羞成怒,追着小晴要打:「小丫头片子,敢说你倩姐姐,看我不揍死你!」小晴跑得飞快,对身后深一脚浅一脚的朱倩,直嚷嚷:「来啊,来啊,快来抓我啊!」朱倩今天不知吃错什么药,穿了双高跟鞋,这种鞋子在泥地里能走路吗?

我看了好笑,把这事跟宋思雅一说,她却白了我一眼,说:「也许是穿给某人看的。」我一听,心就虚了半截,尽量用平静的声音说:「给谁看?」「哼,姓徐的,我警告你,要是再敢花花肠子……哼哼……」说着,她把小手伸到我眼前,修长食指和中指成剪刀状,一夹!

我擦擦头上的汗,道:「唉,这天怎么这么热呀!」「徐子兴,少装糊涂,我警告你,不许再招惹女孩子。」思雅气不过,伸出「九阴白骨爪」在我腰上软肉处,狠狠地来了一下三百六十度转体运动。

「是是是,老婆大人,我再也不敢了。」

我敛首低眉道。

思雅看到我惫懒的模样,气得跺脚对玉凤说:「玉凤姐,你看他,气死我了。」原本以为玉凤会站在她的阵线上,没想到玉凤说了句石破天惊的话。

「喜欢他的女孩愈多,愈能证明他的魅力。」

「啊!玉凤姐,你……你怎么还帮他说话?」

思雅惊讶地捂住小嘴。

徐玉凤不以为然地说:「男人喜欢女人并不一定要把女人带回家。只要他真心对我好,我不介意。」思雅跺了跺脚,叹气道:「玉凤姐,你这样子会惯坏他的。」徐玉凤微笑不语,心里却想:要不是我纵容他,他能把你娶回来吗?

思雅看不出她微笑的含意,我却知道,偷偷扔给她一个感动的眼,玉凤点头接受。

人爱,有时只需要一个眼就能表达出来。就像我和玉凤,每每毋须言语,一个动作、一个眼都是我们爱交流。她从来不在外面与我做任何亲密接触,一方面担心社会舆论的压力,另一方面也顾虑到思雅。

毕竟思雅年轻,易激动、易吃醋。

有美女陪伴,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走走逛逛、打打闹闹,一下午就过去了。

我感叹,真是堕落啊,若是前几天,这一下午时间能做多少事啊。

看着与小晴正玩得欢的朱倩,我心想:难道朱倩真是因为寂寞、无聊,才来看我这个朋友的?

晚上,宋思雅要备课、小晴要写作业、玉凤去老屋陪李玉姿,而我则被朱倩拉去散步。

「喂,你倒是走快点啊!磨磨蹭蹭像个老头。」朱倩回头,不耐烦地对我说。

「喂喂,警官大人,咱们这是散步耶!又不是赶着去刑场。」「呸呸,童言无忌,大吉大利。」

无言……有我这么大的「儿童」吗?

农村里没什么景色,不过我们村有座小山,从山顶上看风景还不错,尤其站在山顶看着我劳动的成果——三百个大棚,特别有成就感。

我把朱倩带到小山头,指着一排又一排的大棚,自豪地说:「看到没有?这些都是我的,都是我徐子兴的。」朱倩出身大户人家,家财万贯,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对我的大棚自然是不屑一顾。

「好啦!好啦!认识这么久,想不到你还挺自恋的啊。」「嘿嘿……」

我笑笑不语。

「得了,别自恋了,说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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