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唔……也许用震撼比较贴切。
那样的眉眼,那样的肤发,完美到极致,极致到完美,是穷极一切
类语言也无法形容的姿色。
以一个男
来讲,这样的相貌往往会让其流於
气,可是,这
却完全不会。
即便他有一张如此完美的脸,完美到
也难以企及的地步,可第一眼看上去,仍不会让
怀疑他的别……一种纯男的美丽。
“身体可还好?”他像是没有看到倾城的失态,微垂著
,柔声问。
他丝缎一样的墨发自肩
流泻下来,抚过她的脸颊,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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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回过神,赶忙移开视线,窘迫的红了脸,“还、还好。”
余光看到他点了下
,然後站起身。
她这才发现他是这般高。倾长的身影配上他劲瘦的体格,有些单薄,好似下一瞬便会轻飘飘地随风而去。
脑中忽然闪过一个画面,她来不及看清,心中便没来由的恐慌,手在这恐慌地支配下,先於大脑,抓住了他雪白的袍脚。
然後,她看到一双绣有致祥云纹的男靴。
是他,今早同白驴一起出现的那个男
。
是了,白驴在这里,他当然也在这里。
他是白驴的新主
嘛!
想到这儿,心里突然酸酸的不是滋味,有种被抛弃的委屈。
“怎麽了?”他复又蹲下身,声音依旧是温温润润的没有
绪起伏。
倾城慌忙把手收回来,咬著唇摇摇
。
这时,肩膀处一阵糙的湿热,是白驴舔了她一下。
她本能一缩肩膀,然後看到……“呀!”她竟然衣衫褴褛、衣不蔽体!
紧接著,一件带著淡淡檀香的白袍兜
罩了下来,在衣袂翻飞间,她偷偷看了他一眼。
他看著她的眼半敛,墨一样的眼眸平静没有
绪。
他说,他叫百里,是个四海云游的修真
。金兵攻燕那天,他从燕都郊外救下了被金兵追捕的白驴,从此,白驴认他做主,随他天南海北。
他还说,前几
他经过边镇外的那片胡杨林时,见到昏迷的她,便顺手救了回来……还说她重伤未愈,又过度劳累,导致气血淤积,引发了热症,适度休息和静养,不
便可痊愈。
倾城心中虽有疑惑,但还是相信了他。
现在的她认为,相信一个
,比怀疑一个
要来的容易,她犯不著为此劳心劳神。再说,相信百里,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但,她却不知,这是他第一次骗她,而这,只是个开始。
那句话怎麽说来著?每一个谎言都需要之後的无数个谎言来弥补。
当然,这是後话。
48
现下,他们正住在位於边镇外三十五里处的鸣沙山上。
鸣沙山位於大燕擎苍山西北支脉最边缘,此山一面古木参天,一面沙石漫山,因北面沙石山夜风泣鸣而得名。
鸣沙山又称仙佛槛,听说,是每一个欲往西方极乐世界的修佛、修真之
的必经之地,寓意为仙佛世界的第一道门槛。
既成为门槛,也定不是那麽容易翻越的。
一山两面,困难重重,自古以来有多少修行之
败在这仙佛第一槛前?更有甚者,为了能在以後途中适应环境而特意在这里生活几载作为修炼的。也因此,这鸣沙山上有多处石
垒造的小屋,都是先
遗留下的古迹。
倾城他们就住在这其中一座小屋中。此屋位於鸣沙山山南半腰,周围古木环绕,长青植被繁茂,除却风大寒冷,倒也不失一处幽居。
当然除了风大寒冷,还有让倾城最最难以接受的一点,那便是──夥食!
百里不是弥生、嗔痴那样的酒和尚,他一天三顿皆是素,白驴就更不用说了,你见过一
吃的驴吗?
没有吧?!
所以,所谓客随主便,这主还是救了自己的主,即便对那些山菜野倒进了胃
,倾城为了不失礼、不送命,也得咬牙吃下去。
一顿两顿还好,可这四五天下来,即便这里没有镜子,倾城也知道自己此刻肯定是“面有菜色”了。
这
,倾城趁百里在屋中打坐修行的空当偷偷溜了出来,寻思著在山野里打些猎物开开荤。
虽然这些天她饱受素食的折磨,但是气色明显好了许多,身上也有劲了,在林中蹦上跳下地十分灵活,只除了偶尔心慌气短……
也不知是她运气不好,还是这时节山中动物都蛰伏了,总之,她在山里绕了一上午也没见个活物的影子。
偏偏肚子又饿了,她又不识得山里可以吃的植物,只好以最快的速度往回赶。
一边走她一边怀念弥生的小烤**,想起弥生的小烤**又想起可
老成的小弥生,也不知他现在怎样了,她那天就那样走了,他一定很担心,尉迟炀会不会好好照顾他?嗔痴大师回来了没?
越想问题越多,问题越多越担心,等赶回小石屋见到百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