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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天端十个小时盘子却只有30美元工钱。对这个中低收入家庭来说,能供起四个孩子吃饭,拥有一辆二手老爷车已算是谢天谢地。

在大人们忙着上班,哥哥姐姐又不带小弟玩的情况下,爷爷成了小德普最亲密的朋友——这个有着德国和爱尔兰血统的切罗基族人(北美易洛魁人的一支印第安部落),长着高高的颧骨,深陷的眼眶,看上去活像一尊雕塑,邻居们都不敢和这个外形凶悍的老头子搭讪。爷爷异常疼爱这个被人晾在角落的孙子,常给小德普讲述美国西部拓荒史,告诉他作为印第安人的后裔,一个要坚守自强不息的骨气,以致小德普五岁就冲着邻家小孩喊:“我tm讨厌的就是约翰.韦恩,狗屁牛仔根本就不是什么英雄”,

七岁的时候,他的爷爷去世,之后的日子不仅对约翰个人还是对整个家庭来说,都是一场慢性阵痛。七十年代初,尼克松当政的美国政府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越战硝烟掀起的本土民运和经济状况的惨淡颓势,冲击着美国各阶层民众的生活。此时,作为建筑工程师的约翰,因工作性质所迫常常要在几个城镇来回奔波,小德普自然要跟着全家人展转各地。对德普而言,最愤懑的莫过于两件事:一是每次搬家时,他的玩具总被老妈毫不留情地扔进垃圾桶,二是每次刚和邻家小孩混个脸熟,就要说拜拜。短短四年内,德普搬了30多次家,到后来,德普干脆足不出户只等着收拾行李,成了名副其实的“暴走”一族。

直到德普12岁时全家才安顿下来。在念初中的日子里,德普报名加入了校足球队,超烂的球技常常激起全场嘘声,爱面子的德普最终称病退出,并对朋友抱怨道:“要不是为了取悦我老爸,我死也不会在场上跑到两眼发黑。”在班上,德普的成绩也不出众,却非常喜欢对老师在课堂上的表现吹毛求疵,气得班主任当众发飚:“你的脑子里灌满了下水道里的东西”以此引发全班同学对德普的集体鄙视。

德普对这一切不以为然,因为玩摇滚和骑摩托已经填满了他生活的全部。德普最钟爱kiss乐队,尤其膜拜主唱吉恩.西蒙斯,其边唱歌边喷火的绝技令德普一时头脑发热——买了瓶汽油,自己躲在家里练,结果差点燃着全身,把老妈都给吓哭了。事后连德普自己都后怕:“要是烧死也就算了,如果留下一个炭疤脸,这辈子就算完了。”好在开明的老妈并未因此阻止德普的音乐梦想,她给儿子25美元,并告诉他:“如果你真喜欢音乐,就去买把吉他。”德普历经闭关修炼,终于成了一个心随弦动的吉他高手。此外,德普对摩托也十分迷恋,对七十年代的顶级摩托特技师伊维..肯尼维尔崇拜至级,只是苦于一直没钱买个像样的大摩托而放弃梦想,后来又亲眼目睹飙车玩伴摔成面瘫,更坚定了他只在电视上过过眼瘾的决心。

至于不善言辞的德普为何迷上表演,还得从他叔叔说起。德普的叔叔是镇上小有名气的传道士,每每召集全镇老少做礼拜,他都站在台上妙语连珠,情绪激昂,极具感召性。叔叔告诉德普:“这就是表演,它能把假的变成真的,死的变成活的,尤其在观众对你产生回应时,你能享受到前所未有的快感。”正因这番话,德普决定在大庭广众之下“我型我秀”,立即招兵秣马,13岁便组建了第一支乐队“flame”。

为了标榜前卫,德普每每登台都穿着肮脏的破t恤。随着观众口味的变化,他还常常偷来老天鹅绒长裙和泡泡纱衬衣,改装成头巾和披肩,令台上台下high成一片。不过,那段快乐时光很快随着德普家的“内战”爆发一去不返。据说德普的父亲有了外遇,向妻子提出了离婚,但德普的母亲始终不答应,她认为看在四个孩子的份上不应作出草率决定。起初,德普面对父母的恶言相向还会偷偷抹把眼泪,但长达两年的拉锯战逐渐让德普变得麻木,即便父母扭打成一团,他照样岿然不动地在房间里翻漫画。1978年,德普夫fu终于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德普、克里斯蒂和丹判给了妈妈,只有黛比主动申请投奔老爸。

德普随母亲搬到洛杉矶,很快,母亲便嫁给了一个叫罗伯特.帕尔默的男人。在那些日子里,德普没有吃过一顿正经的家庭晚餐,在酒吧寻欢至深夜也无人问及。对于这段在放纵和无聊中捱过的灰色记忆,德普只能自嘲:“我对于任何事情深感好奇,但追逐某些好奇的方式却是极不正当的,可惜那时没人管得了我。于是我12岁学会了抽烟,13岁就不再是处男,14岁品尝了的滋味,15岁文身,16岁敢在超市里顺手牵羊……但你能说是个彻头彻尾的坏种吗?——不”,

其实,德普并不想成为老师的眼中钉,只是一直苦于读不进书而自暴自弃:“我承认我的智力水平永远停留在16岁,只是没办法的事情,好在我不是文盲,还能读懂报纸。”第二年,德普正式辍学,踏上了梦寐以求的“流浪”生涯。在一次醉酒之后,德普与“朋克之父”伊基.波普不打不相识,有幸成为“kids”乐队的主力成员之一,随后便巡演于佛罗里达州的各大俱乐部,在摇滚圈内名气陡增。在那段自食其力的日子里,尽管德普每天只能赚到25美元,但他无比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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