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停在校区外围的停车场,徒步走到校门
去接他。
余时中怕高秀明走在频频侧目之中不习惯,他叫高秀明坐上他的脚踏车,载他到周围的小饭馆吃饭,如果累的话就换高秀明骑,他坐后座,应该说大部分都是后面这种
况。
万成知道后,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台脚踏车,他们下班要是没事就会骑着车到周围绕绕,开发新餐馆,余时中最喜欢的就是在离校区大约三条街以外的一家巷尾的热炒店,开店的老闆是第三代,他记得他跟老闆娘是一对年轻的夫
,他最喜欢的炒
条就是~.91.cc她掌杓的。
余时中为什幺会印象
刻,是因为那个老闆娘很青睐高秀明,每次看到他们光顾都会亲自跑来点菜,她老公挺受不了她的花癡行径,总是对高秀明和他抱歉得笑笑。
有一次万成也跟来,老闆娘就郁闷了,余时中点了两次菜她都不回应,于是好得问她怎幺了,她就重重得叹了一
气,对他说:「小朋友,你还早了十年,不然我会更困扰的。唉,我最近是运太旺还是太衰,怎幺优质的好帅哥一个接着一个来,我是不是嫁太早了!」
余时中噗哧就笑了出来,老闆正好走出来,脸色难看的像菜盘里的黄瓜一样。
而大哥和万成都不约而同的看着他,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怎幺说呢,余时中心想,大饭店有大饭店的气氛,小餐馆有小餐馆的
调,每道菜都有不一样的味道在,当换了一种
生境遇的时候,很多菜就只能在回忆中品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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