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刚才买车的例子。你回过味了,你发现贵了,在
时限之内,是不是可以退掉,我们大多数的买卖,都是有时间限制,无理由退换
的。这些我们看着理所应当的,实际上,也都是根据过去的一些规矩,演化而来
的。
有朋友要说了,x哥,那这不是没有契约
神了嘛,签了字还能推掉的啊。
嘿,这可就外行了不是。首先喔,这个什么契约
神,就是很傻
的玩意,
纯粹是西方的东西,强加到我们的文化中,我们传统的买卖,都是没有这种说法
的。
也还就是按陆哥这个事来说,主家签了字,没错。但真正去办过事的
,都
很清楚,你把这些个证件,地契,拿去变更过户,都不是说,你签了就算完事了,
相关部门,也不会说,你上午去,上午就给你办了,明白我的意思吧,这个期间,
你是可以要求终止的,老子不买了,或者老子不卖了。
就等于说,仍旧是有时间限制的,跟过去的规矩,本质是一样的。限制之内,
你可以去寻,限制 之外,那对不起了。我们的文化,到了现今社会,依旧是有很
多约定成俗的东西。
如果是一些大宗的
易,嘿,这个时限就更长了。你真要有块地,你去转卖
了试试,因为地是国家的,你拥有的是使用权,你说转给谁就转给谁?当然是能
转没错,但是,相关部门,会核查,会审批,这都不是一两天能办的事。那么,
这个时间内,是不是等于有一个让你反悔的时限了。我是签了字,有这个意向,
但在这个期间内,有关部门的整套流程下来之前,我突然不想跟你玩了,你长得
太丑了,这有什么问题吗?你跟我谈契约
神,谈得上吗?
所有的事务,都要看具体
况,然后具体分析。咱们的国家,咱们的文化,
就是这样的传统。很多老外,说我们签了不认,那是他们的文化,尊重可以,但
是是相互的,凭什么就顾着你的文化,而不顾着我的文化喔。
真正参与过一些跨国
易的朋友,应该很清楚,合同不是签一次就过了的,
得来回签个十次八次的,都不奇怪。那我跟你从签备忘录开始,这个过程,是不
是也等于,我随时可以不跟你玩了,对不对?你拿着我签的,某一个阶段的某一
张合同,骂我没有契约
神,你这不是傻
吗。
扯得有点远,我也就是想说喔,现今我们的一些条款也好,法规也好,其实
都是带着,过去的那些老规矩的影子在里面的。假设说,一个无良商家,骗你买
了东西,那是不是跟过去的骗子一样的,那按着规矩,不管是以前的,还是现在
的,是不是能让你有去讨说法的时间。在过去喔,你回
去寻,
家就还给你,
现在喔,三天无理由退货,是不是同样的道理,同样的规矩,只是换了一个形式
而已。就算是如今,你也不能拿着去年买的假货来说事吧,无非是,坑蒙拐骗,
变成了商家,过去的规矩,变成如今的法规。
那这下,曾总也说不出话了。他自己先拿规矩说事,最好的应对喔,自然就
是也拿规矩说事。而对于这些所谓的社会
,让他服气的方法,也就是拿规矩说
服他,因为他们这些
,恰恰是最讲规矩的
。
很多当下浮躁的年轻
,遇到什么占着理的事,去吵吵嚷嚷的大闹,其实
家根本不慌的,既然做这行当,说辞都是一套套的,横竖都有理。所以某一个时
期,专门有那么些个大哥,给
说和的。你有理,但你就是说不通,请个大哥一
来,几句话搞定,还笑呵呵的,你觉得这个大哥牛
啊,都要给他面子,其实跟
面子有毛的关系,就是在拿规矩来说事,你跟
家不是一条道的,你听不懂罢了。
就像这个陆哥的子侄,去跟曾总大吵大闹的,有用吗。吴总这嬉皮笑脸的,
再敬杯酒,不就完事了吗。曾总还得抱着拳的,告个罪。吴总也是鬼
鬼
的,
怕曾总这边,是
服心不服,又提出一条,曾总付出去的款项,如数奉还,再加
一倍,请曾总喝个茶。
这些事
,办得妥妥当当,而且没有后顾之忧,曾总面子里子,都没有落下。
未来陆哥怎么处理那些产业,都不会担心报复。这些没什么奇怪的,哪怕在
如今的年代,要是没处理好这些脉络,
家当时不你,过个三年五载再报复,
都是有的。
我一些朋友,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