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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公(元年~二十七年)

。乐丁曰:

“《诗》曰:‘爰始爰谋,爰契我龟。’谋协以故,兆询可也。”简子誓曰:

“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斩艾百姓,欲擅晋国而灭其君。寡君恃郑而保焉。

今郑为不道,弃君助臣,二三子顺天明,从君命,经德义,除诟耻,在此行也。

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志父

无罪,君实图之。若其有罪,绞缢以戮,桐棺三寸,不设属辟,素车朴马,无入

于兆,下卿之罚也。”甲戌,将战,邮无恤御简子,卫太子为右。登铁上,望见

郑师众,大子惧,自投于车下。子良授大子绥而乘之,曰:“妇人也。”简子巡

列,曰:“毕万,匹夫也。七战皆获,有马百乘,死于牖下。群子勉之,死不在

寇。”繁羽御赵罗,宋勇为右。罗无勇,麇之。吏诘之,御对曰:“痁作而伏。”

卫大子祷曰:“曾孙蒯聩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郑胜乱从,晋

午在难,不能治乱,使鞅讨之。蒯聩不敢自佚,备持矛焉。敢告无绝筋,无折骨,

无面伤,以集大事,无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请,佩玉不敢爱。”

人击简子中肩,毙于车中,获其蜂旗。大子救之以戈,郑师北,获温大夫

赵罗。大子复伐之,郑师大败,获齐粟千车。赵孟喜曰:“可矣。”傅傁曰:

“虽克郑,犹有知在,忧未艾也。”

初,周人与范氏田,公孙尨税焉。赵氏得而献之,吏请杀之。赵孟曰:“为

其主也,何罪?”止而与之田。及铁之战,以徒五百人宵攻郑师,取蜂旗于子姚

之幕下,献曰:“请报主德。”

追郑师。姚、般、公孙林殿而射,前列多死。赵孟曰:“国无小。”既战,

简子曰:“吾伏弢呕血,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大子曰:“吾救主于车,退

敌于下,我,右之上也。”邮良曰:“我两靷将绝,吾能止之,我,御之上也。”

驾而乘材,两靷皆绝。

吴泄庸如蔡纳聘,而稍纳师。师毕入,众知之。蔡侯告大夫,杀公子驷以说,

哭而迁墓。冬,蔡迁于州来。

◇哀公三年

【经】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夏四月甲午,地震。五月辛卯,

桓宫、僖宫灾。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宋乐髡帅师伐曹。秋七月丙子,

季孙斯卒。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冬十月癸卯,秦伯卒。叔孙州仇、仲孙何

忌帅师围邾。

【传】三年春,齐、卫围戚,求援于中山。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火逾公宫,桓、僖灾。救火者皆曰:“顾府。”南宫

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

人出礼书,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马,巾车脂辖。百官官备,府

库慎守,官人肃给。济濡帷幕,郁攸从之,蒙葺公屋。自大庙始,外内以悛,助

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季桓子至,

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曰:“旧章

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沈也。”于是乎去表之藁,

道还公宫。

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

刘氏、范氏世为婚姻,苌弘事刘文公,故周与范氏。赵鞅以为讨。六月癸卯,

人杀苌弘。

秋,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女

也,则肥也可。”季孙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

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

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卫。康子请退。公使共刘视之,则或杀之矣,乃讨

之。召正常,正常不反。

冬十月,晋赵鞅围朝歌,师于其南。荀寅伐其郛,使其徒自北门入,己犯师

而出。癸丑,奔邯郸。十一月,赵鞅杀士皋夷,恶范氏也。

◇哀公四年

【经】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蔡公孙辰出奔吴。葬秦惠公。宋人

执小邾子。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城西郛。

六月辛丑,亳社灾。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葬滕顷公。

【传】四年春,蔡昭侯将如吴,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公孙翩逐而射之,

入于家人而卒。以两矢门之。众莫敢进。文之锴后至,曰:“如墙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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